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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企上云】企业上云奖补资金申报正式启动,流程简化,时间延长!
发布时间:2018-10-30 15:18

   2018年度,郑州市支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预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详细政策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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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具体政策解读及提交材料表格也可在后台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会与您取得联系,协助您进行申请。

  -----【划重点的 · 详细政策】-----

  为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郑政〔2018〕18号),实施“百千企业”上云计划,推动企业利用云计算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开展支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为在郑州市行政区注册,正常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云项目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之间签订合同并已实施,且该项目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二)企业上云应以提升企业发展能力、解决实际业务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将企业业务与信息化应用相结合,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上云项目应为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流程中开展的基础设施类、管理类或业务类上云应用,应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在带动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明显促进作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公私混合云架构,搭建面向全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小企业可依托公有云平台,按需租用存储、计算、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应用设计、生产、营销、办公、财务等云服务

  (三)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云产生的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A类)的,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申报“中小企业上云产生的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B类)的,应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即: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四)提供服务的云服务商参考《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第一批“企业上云”云平台服务商推荐名单及培育名单的通知》(郑工信信办〔2018〕14号)中的云平台服务商推荐名单。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上云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资格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类别补贴的,提供自证材料;申报“中小企业”类别补贴的,提供企业上年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营业收入及企业人数的页面截图或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需含企业营业收入及人数信息)。

  (三)企业应用的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清单。

  (四)申报金额相关证明材料

  1. 上云业务合同。

  2. 云服务商开具的发票。(见附件1)

  3. 企业向云服务商付款的凭证。

  (五)其他要求

  1. 预付费云业务产生的费用,按照时间占比平均计算出符合本次申报的金额。

  2. 提供复印件的,需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 申报材料胶装成册。

  三、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于11月12日前联合行文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信委、市财政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委信息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市工信委、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情况,组织开展评审。

  附件_1:关于组织开展支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附件_2: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第一批“企业上云”云平台服务商推荐名单及培育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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