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C聚焦】数据中心行业又出新政啦!
发布时间:2018-11-21 10:25
转眼之际,2018年马上要步入末月,寒冬也悄悄走进了城市的每个角落 ,被寒冬拥抱的数据中心貌似也迎来了心安季,少了夏季因温度过热大力耗费的冷却技术,也迎来了各数据中心从业人员最期待的第十三届IDCC大会,不少人员后台留言已经迫不及待了,别急,我们正在火热筹办......12月,由中国IDC圈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IDC产业年度大典(idcc.idcquan.com)会议将针对数据中心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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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数据中心法律政策盘点
1、《清理规范IDC、ISP、CDN市场的通知》
2018年1月10日,工信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发表了《清理规范IDC、ISP、CDN市场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1、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国内持有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或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B13)相关牌照的企业应在其许可范围内为最终客户提供服务。2、云服务经营者在境内建设云服务平台,相关服务器与境外联网时,应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互联网国际业务出入口进行连接,不得通过专线、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方式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针对数据中心领域的相关政策与标准,第十三届中国IDC产业年度大典将特地发布《中国IDC行业资讯大全》黄皮书,书中将为您带来2018国家权威数据中心政策法规完整版。
2、《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 查处违法企业的函》
2018年2月13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 查处违法企业的函》文件,该文件指出,为凝聚监管合力,深化推进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工作,工信管召开会议通报部分违法企业,相关单位也将按照会议部署要求晋中力量抓好落实工作,各通信管理局做好“属地牵头、逐一过关”原则,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网络接入资源管理和技术监测,全面核查用户信息,,对经核查认定违规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及时将其违规事实录入企业违法不良记录信息库。各单位按月报送进展情况。
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1号)》
2018年2月13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1号)》的通告。
该报告指出,现如今我国电信服务行业稳步发展,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网络运行安全畅通,服务水爆出稳定,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成效明显。
该报告表示,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的使用、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应对能力;各电信企业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信息通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安全生产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信息通信设施、网络、业务安全稳定运行。各电信企业要做好春节期间用户服务相关工作部署,加强网络设施和线路巡查,特别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冬季易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确保通信网络和各类服务渠道运转正常。
报告提示,为防范境外来源诈骗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号码显示以“00”或“+”开头的电话全部来自境外,接到此类电话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在跨省及出境旅行时,及时查询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使用量和账户余额,注意查收消费提示信息。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3月7日,工信部发表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该报告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存在(未按规定报告年报信息,且在电信管理机构限期内仍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信息发生变化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受到行政处罚的;在电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其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停止经营时的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等事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需直接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的除外))情形之一的,应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电信管理机构应在作出处理(含处罚)后30日内,完成不良名单列入工作。录入信息包括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编号、处理日期、列入事由、列入单位等。
5、《2018年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3月16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了《2018年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立足于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兜底线保基本、拉高线上水平、瞄准国际走出去”的工作思路,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增加和优化标准有效供给,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标准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倒逼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主要预期目标是:制修订服务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所需的标准1800项以上,在10个以上重点领域推动“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提升5个百分点,确保在2020年实现重点领域的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90%;鼓励我国企事业单位制定100项以上国际标准项目。
6、《全国数据中心应用发展指引(2017)》
2018年3月,为了引导各区域数据中心供需对接、提升应用水平,指引用户从全国数据中心资源中合理选择,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编制出版了《全国数据中心应用发展指引(2017)》,包括全国数据中心建设发展情况、分区域数据中心应用发展指引、用户选择数据中心指引三大部分,供各区域开展数据中心建设规划、用户科学合理选择数据中心作参考。
7、《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8年3月30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印发了《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路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网信和证券监管工作联动,支持网信企业服务国家战略,提高网信企业规范运作水平,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网信企业并购重组。完善优化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发挥网信和投融资行业专家作用,加强网信企业上市融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研究网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在网信领域先行先试,着力提高监管政策的协同性和适应性。
8、《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
2018年7月23日,工信部引发了《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的通知,该报告旨在支持企业上云,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创新能力、业务实力和发展水平;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报告指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强化云计算平台服务和运营能力为基础,以加快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上云为着力点,以完善支撑配套服务为保障,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推动云平台服务商和行业企业加强供需对接,有序推进企业上云进程;科学制定部署模式;按需合理选择云服务;稳妥有序推进企业上云;政府更要提升支撑服务能力,强化政策保障,更好地推动企业上云。
9、《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2018年9月15日,公安部发布公告《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进入营业场所、机房、工作场所、要求监督检查对象的负责人或者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对监督检查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与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信息、查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运行情况等措施。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存在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督促指导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并在监督检查记录上注明;发现有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或者未造成后果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